第67章 入局?

修长的手指拧动灯泡,螺旋纹路缓缓转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。

旋转了三四圈,灯泡脱离了天花板,被樊霄随意一扔,投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。

至此,这处狭小的储物间,彻底的失去了人工光源。

丢了几个靠垫进去,樊霄站在门口审视着这个小小的空间。

他从睡衣口袋里翻出一盒火柴,握在掌心,然后一步一步走了进去。

手指一带,门缓缓关上。隔绝了一切光源和整个世界。

海水涌了上来,已经漫过脚踝,冰冷的温度似乎刚从冰川融化,透过皮肉冻僵了每一寸骨头和灵魂。

樊霄紧紧的蜷缩着身体,手臂环抱着双膝打着冷颤。上牙和下牙敲打在一起的声音震动着脑壳,巨大的回响让他好似失聪了一般,听不到外界的一点声音。

也没有声音。

起初还能听见一些奔逃呼救的叫喊声,现在却什么都没有了,连汹涌的涛声都不见了,整个世界一片死寂。

“妈妈。”樊霄轻轻的叫了一声。

妈妈给他摞了很高的台子,却不稳。他蹲在一个残破的桌面上,勉强找到了一个可以保持平衡的落脚点。

妈妈已经很久没说过话了。她的口鼻被海水淹没的时候,樊霄还有最后两根火柴。他用了一根,幽暗跳跃的火光里,妈妈笑着告诉他。

要活下去。

海水已经漫过了小腿,樊霄平生第一次想到了死亡。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。活着也没好到哪去,大哥的厌恶与指责。二哥的挑拨与暗算,让人畏惧的父亲,嚼人舌根的亲属,没什么让人留恋的。

所以,必须活下去吗?

没人回答他。他还剩最后一根火柴,只要点燃便能看见妈妈。

手很抖,火柴头放在火柴盒的侧壁上,却迟迟没有滑动。

手掌蓦地收紧,揉碎了最后可以带来光源的物件儿。

黑暗才是最安全的。看不到不断将人吞噬的的海水,以及海水中的……一言不发的母亲。

水面依旧在涨,即便男孩站直身体也漫过了胸口。樊霄第一次不想听妈妈的话,谁说死亡不是一种解脱?谁说一定就要带着希望活下去?

为什么活着?为谁而活?

若非要找一个理由,樊霄缓缓睁开紧闭的双眼,瞳孔在黑暗中对不上焦,却看到了慌忙逃命时,不顾自己跌倒,无情而去的父亲;第一个钻入汽车,大喊着快开车的樊余;从车子中探出半个身子,面带犹豫,最终被拉回车里的樊泊。

太多逃命的人想上那艘“诺亚方舟”,无数双手伸向车门。最终车子毫不犹豫地落锁,轰鸣发动,踏着水痕快速驶离。

只留下刚刚拉起孩子的母亲,淹没在丧尸一般的逃亡大军中。

樊霄终于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。

我要活着!然后拉着那辆车上的所有人一起下地狱!!

“谁来救救我?”

东南亚的海岛上,一间破旧的杂物间的墙壁被拍响。小小的手掌用力的拍着木板,一只手不够就用两只,手拍痛拍麻了,拍得没有力气了,就用头撞!

时光的隧道扭曲相连,将那间孤房,像一张纸一样撕扯、揉碎,投射在另一个空间。19年后,一个被刚刚被切断光源的储物间中,成年樊霄做着与幼年樊霄一样的事情。

也在用头狠狠地撞着墙壁!

干哑的嘶吼声像厉鬼一般,在狭小的空间撞来撞去,却寻不到任何出路。

手臂已经拍打得无力,甚至都支撑不住墙壁。樊霄只能用身子的力量甩动头颅,一下一下撞向墙壁。

“救我!我要活着,我一定要活下去!我活着就是为了让你们去死!都去死!”

粘稠的**缓缓从额角滑落,血腥味儿渐渐弥漫在狭小的空间里。

粗粝的墙壁上染上了浓重的血迹。樊霄好似感觉不到疼一样,反复的用同一位置,不断的撞击着墙壁。

血越流越多,不断的从下颌一滴一滴的滴落。糊上了眼睛,覆盖了嘴唇,温热的**逐渐变得冰冷,落在地上,多添了一份肮脏。

“游书朗。”狂躁的男人忽然停下了自虐的举动,随着沉重的喘息脱口而出的名字,像是一剂清心针,让男人短暂地恢复了理智。

“书朗,你救救我。”一片虚无的黑暗中,只能听见男人沙哑破碎的嗓音,“我好害怕,好难受,游书朗你救救我。”

没有人回复,像沉入水中的女人一样沉默。

除了樊霄自己的喘息声,一切都安静的令人绝望。

蹦!蹦!蹦!撞击墙壁的声音再次响起!短暂清醒后的樊霄,再次跌入了噩梦的深渊。

可这次他的梦中不但有旧时人,还多了一个游书朗。

“书朗,求你回来!你真的不管我了吗?你说过你爱我的,你说让我不要害怕这一切,你说你会保护我!”

声音从祈求逐渐转为狰狞狠戾:“你为什么说话不算话?!你的爱就那么轻飘飘的吗?说爱就爱,说不爱就不爱了?!你不是菩萨吗?你不是善良吗?那为什么抛弃我?!”

满室的血腥气味儿中,男人疯狂的怒吼:“游书朗,谁准你离开我了?!”

发泄似的怒火过后,男人的呼吸声也弱了下来,狭窄的空间内,似乎只能听得到鲜血滴落在地面上的声音,滴答,滴答。

直到一切陷入了寂静。樊霄从一片黑暗的虚空中,看到樊泊、樊余乘坐的汽车已经驶离;女人缓缓地沉入深暗的水中;游书朗也丢下棒球棍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去……

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,海水越涌越高,樊霄慢慢的闭上了眼睛,想到,我终于可以如愿以偿的死掉了。

蓦地,一串刺耳的电话铃音划破了静滞的空气。

樊霄骤然睁开了双眼!

几乎被血糊住的眼睛看向扔在不远处的手机,手机屏幕散出的微弱光线,将半身血色的樊霄映得如索命的厉鬼一般。

他伸出颤抖手,展开手臂,拿过电话,看着屏幕上跳跃的文字,浑浊空洞的目光乍现光芒。

轻轻扬眉,清了几下嗓子,让声音恢复如常,樊霄滑开电话,礼貌谦和的叫了一声:“黄总。”

游书朗申请的宿舍是个两人间,他的室友是药厂的普通职工。

20多岁的小伙子,见到游书朗总有些战战兢兢,不是不怎么说话,就是总往隔壁宿舍跑。

游书朗是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,而在宿舍楼中住的基本都是普通员工。进进出出,来来往往,尽管游书朗已经表现得十分平易近人,可大家见了他,还是像见到了教导主任一样,上一刻还欢欣雀跃,下一刻便鸦雀无声。

游书朗也有些无奈,计划着出去与人合租,找个不认识、不相干的人,倒是可以避免这样的尴尬。

不过这又是一笔费用,最近的他,手头并不宽裕。

趴在老旧的阳台上抽烟,游书朗向一个旧的不像样的肥皂盒内弹烟灰。天气逐渐转暖,阳台开裂的水泥缝里钻出了几根小草,却不知被哪个讨嫌的麻雀啄了,豁牙露齿的难看极了。

口袋里的电话响了起来,游书朗吸尽了最后一口烟,将烟蒂按灭在肥皂盒中,才取出手机。在看到电话上的名字时,他露出了一个不自觉的浅笑,接通电话,叫人:“黄老板。”

黄启民爱茶,他与游书朗约在了一间老牌茶坊。

两个人看起来很亲厚,游书朗扶着胖胖的黄启民落座,亲手给他斟了茶。

“这是我从厂长办公室顺出来的顶级铁观音,您尝尝。”

还带着些凉意的早春中,黄启民也要掏出手帕擦擦额头上的汗水,他笑得像尊弥勒佛:“好好好,我尝尝这茶有没有小贼的气味儿。”

游书朗笑着坐在对面,点了几样佐茶的坚果点心。

黄启民喝茶的时候,一双被肥肉挤得变小的眼睛一直看着游书朗。

“气色怎么这么差?”他放下茶杯,“年前见你还没这么瘦?”

游书朗剥了几颗榛子推到黄启民面前,轻轻带过话题:“老师,您在电话里说找我有事,什么事?”

黄启民果然被他带偏了,小眼睛顿时眯成了一条缝,向前微微探身说道:“想请你参加我的科研团队。”

游书朗一怔:“邀请我加入科研团队?”

黄启民点点头:“年前给你发的资料你有认真看过吗?”

“您是说金银花饮?”

“对,就是这个项目。”喝了热茶的黄启民又用手帕擦了擦汗,“现在我们打算优化工艺,生产上市。”

“不与其他药厂合作?不走OTC渠道?”

“不合作,打算用我们自己‘长岭’的牌子。”

游书朗见黄启民眼中放了光:“只要能把这个项目做起来,让长岭这个品牌在市场上立住脚,我们手中其他的项目就可以相继上马,继续加持这个品牌。”

此时,黄启民的双下巴都能看出得意的神色:“投资方说了我们依托长岭大学科研团队的名号,只要营销得当,是很容易将品牌做起来的。”

“投资方?”游书朗问道,“有资本介入了?”

“是,不然我们哪有钱?再说咱们只懂研发,也不懂销售啊。”黄启民目有期盼,“书朗,你是我最得意的门生,回来吧,帮帮老师。”

游书朗眼中划过一瞬的光彩,却在思量过后缓缓压了下去:“老师,我现在的工作……”

“书朗,你做办公室主任实在是浪费了你的才华。虽说你做的也很出色,但我知道你志不在此,当初若不是急着赚钱贴补家用,我这边又实在穷的很,给不了你什么像样的工资,你怎么能连研究生都不读,就跑出去匆匆找一个专业不对口的工作?”

黄启民指指游书朗的胸口:“扪心自问,你喜欢这份工作吗?”

游书朗饮了一口热茶,才无奈的笑道:“不算喜欢。”

他说的是实话。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没什么不好,游书朗人情练达、处事老道,做起来也得心应手。

却不喜欢,甚至有些腻烦。

厌倦了人情世故,迎来送往;厌倦了每日拆解无休止的矛盾和问题;厌倦了推杯换盏间的客套与虚伪;也厌倦了酒后的三温暖与黄色笑话。

可是,这个位置是他从普通员工一步一步做上来的,如今的职位不低,赚的也不少,已经达成了入职时赚钱养家的愿望。

其实游书朗当年的高考成绩很不错,足可以离开这座城市,去外面读更好的大学。可游书朗怕养母和弟弟受人欺负,几经斟酌选择了本市的长岭医科大学。

大学毕业时,游书朗的养母已经去世。他不顾导师的一再挽留,选择了一个专业不算对口,但薪资不错的工作,一干就是五六年。

但,平心而论,他更向往简单纯粹的科研团队,享受沉浸在微分子世界中的轻松愉悦,更乐于探索化学元素奇妙的组合与分解,这让他觉得踏实,也觉得有趣。

可如今,他再次一无所有,甚至信用卡中还有一些负债。要安身立命,又有弟弟要养,所以游书朗不能轻易放弃高薪的工作。

“是担心薪资吗?”黄启民一语道破。

他又扯起嘴角,露出暴发户似的笑容:“现在你不用担心了,我们不是有投资方了吗?你来给我做团队副组长,顺带打理一切对外事务,我给你这个数。”

黄启民举了几个指头,扬扬眉。

游书朗笑道:“士别三日,当刮目相看,黄老板如今真是财大气粗了。”

“来不来?”黄启民继续蛊惑,“听说你卖了房子没有地方住,我正好有一个学生出国留学去了,他租的公寓还有大半年没到期,你可以暂时住在那里。”

游书朗的手指在茶杯上用力捏了几下,黄启民的提议让他很动心。

这份动心其实也不是完全来自于理想的工作与薪金,还有一点,他如果继续留在博海药业工作,势必会再与樊霄见面。

两个人如今闹到如此地步,游书朗不知要用什么态度去面对工作中的樊霄,也猜不准樊霄会用什么态度面对自己。

樊霄的可怕在于他的不可控,而自己在这段感情中也多次失控,常常做出不理智的举动。游书朗不想将混乱的感情带到工作中,所以离开博海是最明智的选择。

深吸了一口气,游书朗说到:“房子我出租金,其余……就都听老师的吧。”

黄启民双手一拍,高兴极了:“那就这么说定了,我那边的项目已经启动,急需你早早到岗,所以明天你赶紧辞职过来。”

游书朗给黄启民斟茶,颇有无奈:“总要给我一些交接工作的时间,对了,咱们科研团队的投资方是……?”

“是……”黄启民中途一哽,支支吾吾,“新瑞达,一家老牌的投资公司。”

游书朗点点头:“我会尽快履职的。”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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